如对本次医学影像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有需要说明的情况或意见,请于五日内联系唐老师,办公地点:南苑4号楼301室,电话:021-65885131。
医学影像学院
2021年11月5日
附件2: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学分认定汇总表(医学影像学院)-2021年11月.pdf
发布者:医学影像学院发布时间:2021-11-05浏览次数:3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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