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健康医学院转专业实施方案
(医学影像学院)
一、工作机构
(一)成立转专业选拔与认定工作小组
组 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副院长
成 员: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
秘 书:教学秘书
(二)工作小组职责
工作小组的总体工作职责为负责集体讨论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的实施计划,组织、协调转专业选拔与认定相关工作,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招收专业和计划转专业人数
序号 | 层次 | 专业 | 拟接收人数 |
1 | 本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3 |
2 | 专科 | 医疗设备应用技术 (医学影像设备方向) | 5 |
3 | 专科 | 医学影像技术 | 2 |
注:
1.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本科生转专业不降级,专科生转专业降入下一年级。
2.根据《上海健康医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转专业分为第一类转专业和第二类转专业。各学院应控制第一类转专业学生人数,各专业转出与转入的学生人数原则上均不得超过本专业当年招生数的5%;第二类转专业学生不受上述计划限制。
3.对第一类转专业,允许申请转出的学生人数上限为本专业当年招生数的10%,若超出限定人数,则根据申请转出学生的第一学期平均绩点高低确定允许转出的学生名单;若绩点相同,则比较第一学期必修课成绩平均分的高低。
三、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于一年级的第二学期末提出转专业申请:
1.学生对其他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须提供报刊文章、学术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
2.创业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3.参军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
4.入学后发现患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继续学习;
5.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
符合以上情况1、2的,简称第一类转专业;符合以上情况3、4、5的,简称第二类转专业。
(二)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就读专科起点本科的学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含艺术类、体育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
3.申请转入或转出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专业,含定向委培专业、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专业等;
4.由低学历层次申请转入高学历层次;
5.由四年制专业申请转入五年制专业;
6.累计平均绩点<3.0的学生(申请第二类转专业的学生除外);
7.已有转学或转专业经历的学生;
8.应予退学的学生;
9.正在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10.在校期间受过违纪处分的学生。
四、转专业资格审核
学生在教务处网站下载《上海健康医学院转专业申请表》,填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填写审核和推荐意见。
学生持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至教务处、学生处、卫生保健中心等签署审核意见。
五、选拔与认定的方式及规则
(一)转专业的选拔方式及规则(退役士兵不受此条限制)
选拔方式采用面试+笔试的考核方式,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50分)+面试成绩(满分50分)。
A.笔试环节及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高等数学(50%)+英语(50%)
B.面试环节及成绩计算
(1)由各专业组成考核工作小组,专业主任负责面试工作,考核组成员由该专业教师和院领导组成,考核组人数为5人,由专业主任确定考核组人选。
(2)面试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适合在转入专业学习的特长或获奖(需出具相关证明);转专业的原因;外语面试;其他。
(3)由专业主任设计规范、科学的量化打分表,每位评委进行实名制打分,每位评委给出的满分为50分。学生最后面试得分为平均分,满分50分。
C.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加总后形成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由高分至低分录取至该专业核定名额。总成绩相同并超出录取名额时,由考核小组根据综合表现投票决定最后一名录取人选。
(二)对于身体原因进行转专业的同学,需要出具医院证明,由考核小组决定,是否允许该生转专业,若认定不适合相关专业的,考核小组有权决定该生是否录取。
六、工作日程
序号 | 时间 | 事项 | 负责部门 |
1 | 2018年5月7日-5月11日 | 学生转专业咨询 | 各学院受理点 |
2 | 2018年5月14日-5月18日 | 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 | 各学院受理点 |
3 | 2018年5月21日-6月1日 | 资格审核 审核流程:学院对转出学生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生持转专业申请表至教务处、学生处、卫生保健部和财务处进行其他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由学生提交申请表至转入学院。 | 学生所在学院 教务处 学生处 卫生保健部 财务处 转入学院 |
4 | 2018年6月11日-6月22日 | 选拔与认定 | 各学院 |
5 | 2018年6月25日-7月6日 | 名单公示 | 教务处 |
6 | 2018年7月9日-7月20日 | 学校审批 | 教务处、校办 |
七、学院受理点(学生咨询与申请)
学院 | 地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医学影像学院 | 南苑4号楼317室 | 杜文炜 | 65888510 |
教务处对选拔过程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65881653
九、附则
本方案适用于2017级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学生。
医学影像学院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