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发展党员工作相关规定,医学影像学院学生党支部于2026年10月26日举行发展对象答辩,答辩后学生党支部召开支委会讨论决定,10月29日经学校党委同意,将刘琳燕等6位同学列为发展对象。根据有关要求,现将其情况公示如下:
| 序号 | 姓名 | 班级 |
| 1 | 刘琳燕 | 24级医学影像技术九院联合培养班 |
| 2 | 王蒋辰 | 24级智能影像工程2班(本科)2班 |
| 3 | 覃婷婷 | 24医学影像技术九院联合培养班 |
| 4 | 陈玉佳 | 24智能影像工程二班 |
| 5 | 施琪 | 24级医学影像技术(本科)1班 |
| 6 | 杨吉妮 | 24级医学影像技术(本科)2班 |
公示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以上同学有需要说明的情况或意见,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情况和问题。
联系电话:65885307
电子邮箱:yxyxxydj@163.com
接待地点:南苑4号楼307室
